根据美国国税局的规定:
纳税人A在账户被冻结之前的第 1 年收到了奖励,并且必须将收到奖励的日期和时间的公平市场价值计入第 1 年的总收入……即使该账户在第 1 年 12 月 31 日仍然处于冻结状态。
这一解释遵循了《国内税收法典》第 61 条和第 451 条的规定,规定收入必须在收到的当年确认,无论后来是否无法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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