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锥lcc是传销吗
光锥lcc以及被广州警方认定为涉嫌诈骗以及传销。
很多参与炒作的人并不知道区块链的真正含义,而这完全不会影响他们的炒作,“稳稳一个月30%收益”
“躺着就能赚钱”,是坊间对于区块链的理解。然而,和炒作财富深度挂钩,也让区块链逐渐变成了传销组织、庞氏骗局加以利用的工具。
广州市天河区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了三名涉及光锥LCC的人员。LCC及其衍生的多种“数字货币”投资者约为5至8万人,涉及的资金总额可能高达49亿元。
“老套路”披上区块链的“新马甲”,立刻就成为了实现“财务自由”的捷径,而这其实只是一个骗局。知名投资人、PreAngel创投基金创始合伙人王利杰在今年3月的一次微信分享会上更是语出惊人:“目前90%的区块链产品是庞氏骗局。”
光锥LCC的前身为影视文化数字资产(FCC),声称结合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坊推出的区块链4.0技术创造了全球第一个影视数字区块链。FCC的战略合作伙伴为深圳天易家禾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官网称,LCC的大陆战略合作伙伴为成立于2014年的三道集团。(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LCC的官方网站声称初始发行600万枚,明确说明其收益模式为“每天复利倍增”,持有人“每天新增按持有量
(日复利)1‰—3‰”,并且“拿分享人日产量的30%”,以及“拿6代总持有量1‰—3‰”。LCC声称“单边上扬,只涨不跌”,短短时间就席卷了全国,发展的会员已达到几万人。
家住河南郑州的商人王晶晶,2017年被邻居康雨拉入“天易家禾河南群”,在群里目睹了其他会员买卖光锥LCC币赚了钱之后,原本并不相信天上会掉馅饼的她最终也动了心。
起初,王晶晶从康雨手中以每枚7.48元的价格买了3500枚光锥LCC币,当月月底,以每枚11.15元的价格卖给了群友。粗略算了一下,除去10%的手续费,不到一个月便赚了约6000元。
然而,当王晶晶带着其他邻居再次杀入,花20多万元分批次购买了光锥LCC币之后,危机却不期而至。3月13日,LCC价格达到每枚58.53元。当天,光锥国际技术研发团队发布系统通知称,持续受到外部组织数据溢出和拒绝服务式攻击,需要对交易平台进行改造升级,因此暂停了LCC的交易。
此后,LCC交易再未重启。其间虽然多次传出重新开盘的消息,并有可以用LCC兑换珠宝链(柏拉图币)的举措,但投资者的疑虑越来越大。到5月份,开始有全国各地的投资者赶赴广州和深圳寻找天易家禾的高层人员索要投资款,随之案发。
6月中旬,广州办案警官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称,目前案情还不明朗,LCC的操作模式到底是传销还是诈骗,尚待深入调查后才能判断。
扩展资料: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侦破了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数千名投资者被骗资金达3.07亿元。在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正是以“区块链+藏茶”的模式发行虚拟货币,套取公众存款的。
2017年6月,深圳市南山区警方接群众举报称,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非法集资的情况,先后有数千人购买该公司发行的虚拟货币“普洱币”(后更名为“普银币”),随后投资化为泡沫。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了调查。
专案组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这家公司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平台对外宣称,其公司发布的“普银币”是一种以海量藏茶作为抵押的虚拟货币,投资人所持有的每一枚“普银币”都有对等实物藏茶作为抵押,投资人可将“普银币”放到虚拟交易平台“聚币网”上买卖,以此赚取差价。
然而,警方经侦查发现,其买卖价格的变动系该公司使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进行幕后操作,并一度将“普银币”的价格从0.5元拉升至10元,而该公司则通过“趣钱网”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区块链还日渐成为部分传销案件的“当红标的”。今年4月,西安警方破获了一起打着“区块链”幌子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涉案资金达8600余万元。
据悉,该传销团伙打着“区块链”的旗号,借助西安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的便利,以聚集性传销、网络传销为手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DBTC)网络平台销售虚拟的“大唐币”,并自行操纵升值幅度。
与以往的传销组织不同,该组织没有选择隐匿在小区内避人耳目,而是将办公地点设在豪华、气派的写字楼内,并且在网上的音频平台持续大张旗鼓地做起了宣传。此外,该团伙还花3万元请外籍男子做旗下公司的董事长,将自己打造成具有外资背景的“高科技跨国企业”以扩大影响。
事实上,像“大唐币”这样名为“虚拟货币”、实为传销活动的案件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出现,只不过目前借着区块链的东风呈加速爆发之势而已。
早在2015年就出现了“百川币”传销骗局——福建百川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运煌,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便建立起“百川币”多级金字塔形传销活动王国,范围涉及24个省(区、市)的90余万会员,会员层级多达253层,涉案金额高达21亿元。
2016年11月,广东警方破获了“恒星币”非法传销案。公开资料显示,该组织团伙以发展人员数量为条件提成返利,引诱会员通过“恒星币”继续层层发展他人参与,4个月就吸收了全国31个省(区、市)的16万余名会员,涉案金额近两亿元。
2017年9月,海南海口警方破获的“亚欧币”传销案也属于同一类型。短短一年时间,亚欧币骗局就吸引了4万多名参与者,吸收资金达40多亿元。
类似的“虚拟货币”传销骗局还在不断上演,随手在网上一搜就会看到大量相关信息。在这些骗局中,有的发币公司几个月后就关门跑路,使受害者维权无门;有的发币公司则被警方查获,组织者被逮捕归案。
参考资料来源:宝山区政法综治网-警方:90%的区块链都是庞氏骗局!3大套路全揭秘!
二、数字货币相对传统货币有哪些优势
1、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在传统电子支付过程中,资金储存于第三方平台,第三方平台通过支付的时间差沉淀资金,获取短期利息收入,而使客户和商家遭受损失,而且交易过程发生两次资金转移,交易流程冗余(在跨境结算中更为突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支付剔除了第三方平台,实现点对点支付(P2P),从而简化支付流程,降低支付成本。
法定数字货币则可应用于更广泛的金融资产(甚者是数字资产)的支付结算安排。在传统结算中,如中心化程度不高的非标准化股权、债权、衍生品、银团贷款以及贸易融资等交易,存在结算时间长、效率低等痛点,但可以通过统一的分布式方案进行整合,直接使用央行数字货币支付结算,实现规模经济,促进社会节本增效。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前所长、中证登总经理姚前研究了法定数字货币在保理业务的作用,发现引入数字货币不仅可以简化操作、降低成本,还可解决保留业务中的资金流安全管控问题,降低回款风险。Benosetal评估分布式技术在证券结算中的应用,认为富有潜力。
2、优化传统支付功能
传统法定货币(现金)的支付功能存在诸多不足,但现代社会还是需要大量现金。但实物现金支付无法进行快速的远程支付结算,也不适合大额支付,而且会被用于偷税漏税行为和非法经济活动,造成治理困扰。因此在电子支付兴起后,“废除现金”声音不断。数字货币可继承现钞支付的优点(点对点支付、即时支付结算、方便快捷),同时又可解决现金的缺陷:一是数字化“铸造”、流通和存储,发行成本和交易成本低;二是具有支付的普适性和泛在性,可在多种介质和渠道上完成支付;三是通过共识机制鹤时间戳,允许数字记录和跟踪,保障电子支付交易信息的公开、透明、可追溯性,有助于减少非正规经济活动,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等。在这个条件下同时实现可控匿名,也就是相对于传统移动支付来说,采用数字签名的方式对每个参与者的个人信息进行有效保护,防止用户个人信息丢失、泄露或被恶意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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