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阿里巴巴国际站物流轨迹异常信用保障交易订单治理公告
随着阿里巴巴国际站信用保障交易的快速发展,为保护阿里巴巴国际站用户的合法权益,规范阿里巴巴国际站卖方的信用保障订单履约行为,平台将对于物流轨迹异常的信用保障交易订单进行重点治理,具体治理内容如下:
阿里巴巴国际站将持续针对平台上的物流轨迹异常信用保障交易订单持续发起全量主动抽查,如卖家后台收到物流凭证异常-待抽检、待申诉相关提示,请在有效期内及时进行整改申诉;
经主动抽查被认定不合格的物流轨迹异常信用保障交易订单,将按照《信用保障交易合同卖家履约规则》第八条“异常情况处理“和《阿里巴巴交易违规处罚规则》中第一条第8点“提供虚假凭证或履约凭证不完整“的相关规定,对卖家进行单次扣12分/1分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关闭账号。
请广大国际站卖家务必引起足够重视,真实及时的履约。以上公告内容于2023年6月21日发布,2023年6月28日起正式执行。
相关FAQ:
一“物流轨迹异常订单“平台是如何定义的?
1快递发货
满足任一条件即为异常
a.无有效物流轨迹:
b.订单发货信息,展示为【暂无最新物流】
c.上传物流凭证(运单)附件,非凭证运单或凭证运单无清晰的运单号、收货人和收货地址等信息
d.物流信息与信保订单不匹配
2陆海空专线发货
满足任一条件即为物流异常
a.上传物流凭证(运单)附件,非凭证运单或凭证运单无清晰的单号、收货人和收货地址等信息
b.物流信息与信保订单不匹配
二物流轨迹异常订单的优化建议
整改建议:【发货管理】→【出口发货中心】→【提交线下物流凭证】
1.快递发货
(1)选择【物流承运商】为【物流可追踪】
a.确认填写的承运商与物流单号对应和准确
b.官网为物流轨迹可查询,真实且与订单信息一致
(2)选择【物流承运商】为【物流不可追踪】
a.确认上传为准确、清晰物流凭证(运单)
b.上传凭证(运单)需为清晰可辨认的物流单复印件,电子单据则提供截图,所有凭证都需清晰展示物流单号、收货人、收货地址
c.提供凭证信息真实且与订单信息一致
2.海陆空专线
(1)确认上传为准确、清晰物流凭证(运单)
(2)上传凭证(运单)需为清晰可辨认的物流单复印件,电子单据则提供截图,所有凭证都需清晰展示物流单号、收货人、收货地址
(3)提供凭证信息真实且与订单信息一致
三平台如何主动抽查?
来源包含且不限以下:平台主动抽检,会员举报,纠纷处理反馈,合作金融机构核查
四处置的订单范围有哪些,平台如何进行处置?
抽样订单为2021年1月1日后发货的快捷式发货订单,平台抽样不达标客户将按如下标准处置:
扣1分/次:被平台抽检因凭证无效单次不通过的;
扣12分:被平台抽检因提供虚假凭证单次不通过的。
五平台是否开放申诉
平台对抽检不通过但符合申诉标准的订单给予自证申诉机会,申诉路径如下:
Step1:请通过MA后台-交易成长中心-交易违规-物流凭证异常订单模块查看需申诉订单。请参考申诉倒计时并于申诉期结束前点击去申诉按钮提交正确且完整的申诉材料,超期视同申诉失败,失败后无其他申诉端口;
Step2:点击去申诉按钮,根据申诉表单提供完整有效申诉材料,申诉有效期为推送处罚后的30个自然日内,二次补充材料(如有)的有效期为首次申诉退回的7个自然日内,同一订单有且仅有1次申诉机会。
六现有线下申诉通道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线下申诉通道已全线下线,请统一通过线上MA后台完成申诉,线下不再受理申诉。
二、...A证券交易所 B中登公司C基金管理人D证券监管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530号)和《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等有关规定,天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华天华封闭”)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提前终止银华天华封闭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交所深证复[2009]24号《关于同意天华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批复》的同意。现将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银华天华封闭
场内简称:基金天华
交易代码:184706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09年7月1日
终止上市权利登记日:2009年6月30日,即在2009年6月30日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银华天华封闭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银华天华封闭自2009年4月29日起至2009年5月25日15: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5月27日发布了《关于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530号《关
1
于核准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核准,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6月22日发布了《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并向深交所申请提前终止银华天华封闭的上市交易,获得深交所深证复[2009]24号《关于同意天华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批复》的同意。
三、银华天华封闭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合同修改
1、自银华天华封闭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更名为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为“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原《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同一日生效。自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为准。
2、自银华天华封闭终止上市之日起,银华天华封闭转型成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在集中申购期,投资人可以通过深交所LOF平台办理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的集中申购业务,在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开放申购赎回并上市后亦可通过深交所LOF平台办理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及二级市场交易业务。
(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与申购赎回
1、银华天华封闭终止上市之后,原银华天华封闭基金份额仍然登记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在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开放申购赎回并上市后,投资人可通过深交所LOF平台办理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份额的买卖和申购赎回业务。
2、投资人办理场内申购赎回必须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具有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办理。原银华天华封闭基金份额托管在没有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只能进行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份额的交易,不能办理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份额的赎回。投资人可以把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份额转托管至可办理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交易单元上,或者转托管至投资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场外代销机构,然后办理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份额的赎回。
(三)注意事项
1、银华天华封闭终止上市交易后至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基金开放赎回并上市前,
2
投资人无法通过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通过中国结算TA系统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银华天华封闭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四)银华天华封闭转型之后的名称与代码使用情况说明
1、自银华天华封闭终止上市之日起,银华天华封闭变更为:“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为“161810”。但在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前,原银华天华封闭基金份额在深交所系统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仍使用原名称及代码,简称为“银华天华封闭”,场内简称为“基金天华”,代码为“184706”。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的第五个工作日起,原银华天华封闭基金份额名称变更为:“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为“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场内简称为“银华内需”,代码为“161810”。
2、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间、开放日常申购赎回期间及上市后,投资者均使用新名称与代码办理集中申购、日常申购、赎回及交易等业务。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彭越
联系人:刘晓雅
电话:010-85186558
传真:010-58163027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联系人:李芳菲
3
电话:010-68424199
传真:010-68424181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于基金终止上市后发布的《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和《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关于可办理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最新名单可于深交所网站()查询。
五、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者拨打本公司的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或010-8518655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09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天华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为了保障天华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的权益,现发布关于天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华天华封闭”)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一、
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银华天华封闭
场内简称:基金天华
交易代码:184706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09年7月1日
终止上市权利登记日:2009年6月30日,即在2009年6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银华天华封闭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银华天华封闭自2009年4月29日起至2009年5月25日15: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5月27日发布了《关于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530号《关于核准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核准,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6月22日发布了《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并向深交所申请提前终止银华天华封闭的上市交易,获得深交所深证复[2009]24号《关
于同意天华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批复》的同意。
三、银华天华封闭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合同修改
1、自银华天华封闭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更名为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为“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原《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同一日生效。自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为准。
2、自银华天华封闭终止上市之日起,银华天华封闭转型成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在集中申购期,投资人可以通过深交所LOF平台办理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的集中申购业务,在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开放申购赎回并上市后亦可通过深交所LOF平台办理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及二级市场交易业务。
(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与申购赎回
1、银华天华封闭终止上市之后,原银华天华封闭基金份额仍然登记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在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开放申购赎回并上市后,投资人可通过深交所LOF平台办理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份额的买卖和申购赎回业务。
2、投资人办理场内申购赎回必须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具有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办理。原银华天华封闭基金份额托管在没有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只能进行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份额的交易,不能办理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份额的赎回。投资人可以把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份额转托管至可办理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交易单元上,或者转托管至投资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场外代销机构,然后办理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份额的赎回。
(三)注意事项
1、银华天华封闭终止上市交易后至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基金开放赎回并上市前,投资人无法通过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通过中国结算TA系统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银华天华封闭基金份额,有关
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四)银华天华封闭转型之后的名称与代码使用情况说明
1、自银华天华封闭终止上市之日起,银华天华封闭变更为:“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为“161810”。但在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前,原银华天华封闭基金份额在深交所系统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仍使用原名称及代码,简称为“银华天华封闭”,场内简称为“基金天华”,代码为“184706”。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的第五个工作日起,原银华天华封闭基金份额名称变更为:“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为“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场内简称为“银华内需”,代码为“161810”。
2、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集中申购期间、开放日常申购赎回期间及上市后,投资者均使用新名称与代码办理集中申购、日常申购、赎回及交易等业务。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彭越
联系人:刘晓雅
电话:010-85186558
传真:010-58163027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联系人:李芳菲
电话:010-68424199
传真:010-68424181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于基金终止上市后发布的《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招募说明书》和《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关于可办理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最新名单可于深交所网站()查询。
五、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者拨打本公司的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或010-8518655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
三、元宝网第一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是骗人的吗
元宝网属于社会毒瘤,由于上边有人没人敢查,元宝网以发展元宝区吸引外资,资金进入后就砸元宝币,以此来割玩家,元宝网每出一个新币就吹着多么多么赚钱,等把币卖给玩家后就一直跌,然后他们就又出来个新币继续卖,等玩家意识到被骗以后就会没人买新币,这时他们的相应对策就是:没人买新币就把新币价格拉起来,玩家会认为新币在涨,下个新币就会继续买,结果被套得血本无归,看看元宝网群里的抱怨就知道元宝网是祸害百姓的网站,坏事做尽必定短命,望元宝网报应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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